拿着撕掉的两页去找族长,请他盖章写信,交由村长,给了一枚银币,这叫“二等彩钱”,再去找村长,她要出一个册子,交由官府负责理籍的官员,才能把他们入了我的籍下,又给了两枚银币,这叫“一等彩钱”。
最终走到官府这步,又给了两枚银币作为过路费。我感叹,真是没钱娶不了男人。
入籍前,村长帮我改了名,事情是这样:我一拍桌子,说那天我说的明明是林四月,你却写成了李四月,你耳力衰退!鼻音不分!现在必须上给我纠正过来!
所以现在,他们可以跟我的本姓了。
依三月的意愿,他用了自己的原名,他说他也很喜欢我给他的名字,但是他更想用自己原本的名字嫁给我。不是逃难时虚构出的三月,而是真正存在过二十几年的桃叙。于是他改名为林桃叙。
三秋却要用五月这个名字,改名为林五月,我表示不行,五月这个名字太瞎了,三月都不用了,你用甚?!于是强制改名林三秋。
他俩拿到自己新籍那一刻,仿若新生,一前一后都哭了,我笑话这俩人:“哭什么,不知的还以为哭丧呢!”
我这俩人,坐下继续写请帖,但忽然想到了一件事:“对了,我有个事要跟你们说。”
“我呢,不太好。大概五岁的时候吧,大夫说我恐怕活不过十岁,后来我活过了十岁,大夫又说我活不过二八,后来我活过二八,大夫又说我活不过双十,我今年十九岁,明年三月就二十了。虽然那个人很有庸医的嫌疑,但你们也知我的,我不一定能活很长,如果有一天――”
“不,别说。”桃叙轻轻捂住我的:“别说这种话,妻主会活很长很长的。”
我忍不住笑出了声,拿掉他的手:“这就叫我妻主了吗?”
他的脸一下子就红了,我:“听我说,我必须把这些事跟你们提前说清楚,不然,这婚结的太稀里糊涂。我知此世间有习俗,若妻早逝,夫侍膝下无子,是要跟着陪葬的。但,若我哪天不幸早死,你们切不可跟着殉葬。”
他们俩都是一惊,我:“我会给你们留个信物,你们拿着信物去找青夏,她会收留你们。虽然我被赶出了家,但她是个好孩子,如果你们去投奔她,她知是我的人,绝不会赶走你们。”
“不,不!”三秋慌张地抓住我:“别说这种话。”
我:“别担心,我不会死的,只是以防万一。”
“没有这个万一!”
我很无奈:“三秋,你过门后,就是打算用这种态度对待妻主吗?”
他顿时不说话了。我继续:“绝对不能为我殉葬,否则,我就是死,灵魂也不会安宁的,知了吗?”